現在路上的“約租車”都是“李鬼”
交委再次明確“約租車”在廣州尚未實行
繼11月上旬廣州約租車聽證會舉辦至今,已有一月有余,媒體報道,廣州“約租車”已如雨后春筍般遍地開花,車型多為中高檔,收費僅為出租車1.7倍,司機服務態度良好……打住!昨日,廣州市交委在明年元旦起即將實行交通部出租車新規之際,再次重申,廣州目前暫未實行約租車制度,未來上路的約租車,也必須是人車證件齊全。新快報記者調查發現,廣州市面上所謂“約租車”,要么是車輛為私家車,要么是司機無資質,一旦出事,乘客分分鐘面臨難討賠償的險境。
交通部新規約租車須人車證齊
約租車雖然不同于出租車,但其資質要求與出租車一樣。日前,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從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對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定位、經營管理、服務要求、市場監管等方面做出全面規定。
規定“‘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車通過預約方式承攬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駛、提供駕駛勞務,根據行駛里程、時間或者約定計費的經營活動”、“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只能通過預約方式為乘客提供運營服務,在規定的地點待客,不得巡游攬客”、“預約出租汽車的許可,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出租汽車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中注明”。
也就是說,約租車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司機必須取得從業資格證,允許其從事客運服務;二是車輛必須取得運輸許可證,允許其從事營運活動,二者缺一不可。
擅自從事約租車最高罰12萬
《規定》指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取得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三)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而按照廣州市現行規定,在以往打擊藍牌車非法營運時,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也就是說,未來若相關規定不作修改,則駕駛私家車以約租車名義從事非法營運的,最高可處并罰12萬元的嚴厲處罰,同時扣留車輛。
廣州暫未開啟約租車市場
在解讀交通部新規有關約租車運營資質規定時,廣州市交通部門著重強調,這一規定,為廣州“即將推出”的約租車服務提供了法律保障。
據介紹,11月6日,廣州市投放以約租形式營運的2950臺運力指標聽證會召開,會議以19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了投放運力指標的決定。但在會上,廣州市交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決定尚需市政府審議通過后,才能夠實施。目前,廣州市政府尚未就這一決議進行審議,也就是說,目前廣州市暫無正規約租車運營。
小貼士
正規約租車上市前要哪些準備?
1 由交通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出租車運力與市場需求,研究起草運力投放指標數、營運模式等方案;
2 方案進行公示,以征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3 綜合各界意見建議完善修改后的方案,交由社會各界代表組成召開的聽證會投票決議;
4 聽證會通過決議后,交由市政府審議通過;
5 審議通過后,擇日正式開始實施,并同步啟動招投標程序;
6 招投標需經歷招標公示、中標公示等程序,一旦程序全部走完,中標單位可馬上推出約租車業務。
教您如何約到正規車
在不久后,廣州將全面上線約租車,不少市民苦于約租車從外觀上看來無法與普通私家車區別,害怕打到高價“野雞車”。記者在此教您幾招,保證可以約到正規約租車。
1 約租車只能從官方公布的統一平臺預約。廣州市交通部門在聽證會上透露,未來約租車預約平臺將會是統一的名稱,但分為電召、網絡平臺和移動APP幾種,具體請以交通部門屆時公布為準,除此之外,尤其是目前市面上所謂的約租車預約平臺,都是“李鬼”。
2 約租車價格不是與司機議定,而是預約時議定。交通部門此前明確表示,約租車價格標準是由運營公司根據市場化需求制訂基準價,市民在預約約租車時,可以對定價標準一目了然,并根據起點和目的地,與運營公司提前協商好,在任何情況下,與普通出租車一樣,約租車司機沒有與乘客議價的權利。
3 約租車雖無外觀,但內有證件可供查看。約租車外觀與普通私家車無異,但按照規定,其車內也應在顯著位置擺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等,乘客有權查看,或在無證可查情況下拒絕搭乘。
“約租車”業務日漸火爆
小心!乘車遇事故難以索賠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已有包括打車軟件在內參與的所謂“約租車”服務,僅從外表來看,確實符合“車型中高端”、“價格較普通巡游出租車貴”、“外表與私家車無異”等約租車具備的特點,但其均缺乏人車相應的運營資質。乘客乘坐此類車,一旦發生事故,或將面臨難以索賠的險境。
■記者體驗
打車軟件“專車”人車資質均欠奉
自聽證會結束之后至今已有一個月有余,媒體爭相報道,廣州目前打著“約租車”旗號的各類中高檔車型租車業務漸入火爆。記者日前體驗了某著名打車軟件中的“專車”服務,發現車型雖然中檔,服務雖然良好,但人車資質確實都成問題。
前晚7時許,記者在天河北路上想要打車,但很久都等不來空車,于是祭出打車軟件。軟件中已經給出了“出租車”和“專車”兩種選項,后者就是傳說中的“約租車”了,在選擇出租車并等待一分多鐘不見有司機搶單后,軟件自動彈出對話框,詢問是否需要“專車”服務,記者選擇同意后,不到一分鐘馬上有司機致電,并稱其就在附近。
果然,幾分鐘后,一輛粵A藍牌黑色天籟小車就來到了記者面前。上車后,給人的第一印象是車內整潔,長軸距的后排空間也非一般出租車所能比擬,乘坐感受十分舒服,而且車上還備有免費的紙巾和一瓶礦泉水。司機師傅彬彬有禮,對記者關于價格和路線的詢問耐心解答。從天河北到天河城附近,收費為33.6元,約是出租車的兩倍左右。
但記者留意到,此車內沒有任何計價設備,起步價15元和每公里2.9元均為司機口述,計程工具全靠司機和記者手中的打車軟件GPS定位。而交通部新規中規定的司機營運資格證及車輛道路運輸許可證等證件,一律欠奉。司機師傅本人也承認,他只是掛靠在某租車公司名下,車是自己的私家車而已。
■保險公司
查明系非法營運將拒賠
如同藍牌車非法營運等野雞車一樣,這種人車均無客運資質的營運行為,不受任何法律保護。司機師傅告訴記者,自己的車已經開了五年,目前保險只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交強險,考慮到從事營運,也購買了每座10萬元的座位險。“若是出事,有保險公司負責,您不用擔心。”
但記者日前曾致電太平洋保險公司,說明情況后,其客服人員明確表示,目前涉及第三方事故的險種,如車上乘客險和第三者險,按照保險協議,被保險車輛若被用來從事犯罪活動,保險公司有權拒賠,而非法營運即為犯罪活動的一種。
司機師傅面對記者追問,司機師傅只好說,若發生事故,請記者配合,就說是司機的“朋友”,這樣可以騙過保險公司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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